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我区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4-12 00:00:00
2018年4月,红寺堡区纪委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发现的新庄集乡白墩村、向阳村部分村干部违规享受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问题进行了查处。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强大震慑,切实构筑“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现将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3年红寺堡区在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过程中,根据勘定面积给新庄集乡白墩村下达6820亩草原承包面积,给新庄集乡向阳村下达1192亩草原承包面积,采取以户为主进行承包。白墩村、向阳村对下达的草原进行承包分配时,未按规定进行承包分配,经时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商议,将部分草原承包分配给村两委班子成员。
1.白墩村党支部副书记魏海科违规承包草原23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8625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魏海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8625元,上缴区财政。
2.白墩村党支部委员张四喜违规承包草原23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8625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四喜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8625元(实际上缴8620元),上缴区财政。
3.白墩村村委会委员连慧英以丈夫肖俊彦名义违规承包草原23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8625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连慧英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8625元,上缴区财政。
4.向阳村原村委会主任武伟违规承包草原20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7500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武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7500元,上缴区财政。
5.向阳村党支部委员马立川违规承包草原200亩,违规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7500元。2018年4月3日,经红寺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立川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7500元,上缴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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